971「元智大學補助學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」申請公告

 


元智大學學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要點
93.11.17 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

一、本校為鼓勵學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,藉以發揮自我潛能,提昇學生宏觀特質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校在學學生。
三、申請程序:申請人應繳下列申請資料,經系所初審,學院複審後,報請獎助學金委員會核可後公佈。
(一) 申請表
(二) 校外競賽報名表
(三) 競賽辦法
(四) 競賽作品影本或作品成果照片
(五) 其他佐證資料
四、審查及核准原則如下:
(一) 由各院系依照申請者擬參加競賽之性質、在學術上之國內外知名度、重要性及申請者之學術潛力、在該領域的貢獻及研究成果為主要之評審標準,分為A級競賽及B級競賽,競賽級數由各院制定之,並報請獎助學金委員會備查。
(二) 個人申請金額核定原則:參加A級競賽補助至多一萬元、參加B級競賽補助至多五千元;團體申請金額核定原則:參加A級競賽補助至多兩萬元、參加B級競賽補助至多一萬元,採實報實銷。
(三) 每一作品以補助一次為限。同一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申請補助參加一次為原則。
(四) 申請者另向其他機關申請同案補助金額如超過核定補助金額,不予補助,如經查出,將全數追回補助款。
(五) 獲本校核定補助者,如有變更行程或取消行程時,應事先簽請本校獎助學金委員會同意。
(六) 補助員額依當年度預算核定,在院分配款額內,採先申請先核准,如申請額度超出院分配預算,優先考慮團體組申請案,團體成員如跨院申請,依參加學生比例由各院分配款支付。
五、經費報銷方式:申請人務必於競賽舉行完畢後兩週內,(須於同一會計年度內),依本校核准之補助金額備齊收據及結報表,經單位主管審核蓋章後,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核銷。
六、本要點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元智大學學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要點

申請表

結報表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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